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

內衣抽屜

我懷疑每個禮拜五我拒絕所有邀約(彷彿真有那麼熱門似的,其實沒有)非得趕回家看星光,是為了保留隔天罵星光的權利——罵星光簡直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娛樂,為了保留這個娛樂,因而不得不看星光。

說特別好也沒有,說不好也不至於,一整個很像路人的星光五,被我的好友cqx評論說:「簡直像是NET特賣會!」但是在NET特賣會挑到好東西,有時候也會變成災難。比如今天我要丟的背心就是我在前年的NET特賣會買的,很神奇的,這款背心穿起來就算身材不好也會顯得好,肩帶寬度剛好,顏色也很好看,總共四個顏色,所以我一共買了六件,一週上五次有氧,差不多穿過一輪週末就一起洗。



問題是這個款式顏色太顯眼,如果撞衫的話等級等同鐵達尼撞冰山,隨著時間過去,在健身房跟人撞衫的機率越來越高,甚至有一次還差點撞上台上的老師,這就表示,這件(這六件)衣服是該好好休息了。

下面這是我的內衣抽屜。



當初幫我室內設計的國中同學(我家是我國中同學幫我設計的,這日後會講到)在臥室幫我設計了三個衣物區,這是其中之一。我把其中一個格子隔成三格,用面紙盒當抽屜(顯然是我從哪個雜誌裡頭看到的生活小偏方),每個禮拜洗完衣服之後在此放下我天天得穿的三樣東西:背心、內褲、襪子。

面紙盒朝外的那一面剛好可以容納一張電影明信片,既然剛好三格,就貼上奇士勞斯基的紅白藍——竟然貼了奇士勞斯基!時至今日顯然變成一種需要解釋的事情,要不然會顯得很文青。我的辯解是,既然剛好這裡有三格,貼這三張明信片,總比貼「魔鬼終結者」好吧?(這解釋非常微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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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個意見:

Blogger ccuryan 提到...

嗶~!糾察隊來了!
1.沒看到你丟掉什麼東西,你只說六件衣服要休息,是真的丟掉還是只是收藏衣櫃沒拿出來穿?
2.沒有整理前整理後的相片比較

2009年10月15日 凌晨12:01  
Blogger sm101010 提到...

1.這六件我先放到失敗區了,失敗區通常要到"星光"的時間才會來整理的
2.這次整理前後的照片是一樣的(因為都是抽屜)

2009年10月15日 凌晨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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