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迷離異境第一區

要不要丟東西,最大的難題在於,很多東西不但無法確定到底要不要留,甚至無法被歸類。對於這種東西,我跟所有的人一樣,都是隨手塞入一個角落,就假裝沒這回事。

鼓起勇氣收拾迷離異境第一區,地點在「奇士勞斯基抽屜」樓上。這一區原來是這個樣子的。


首先找到了三件害羞的東西,這東西平常雖然絕對用不上,但是我覺得畢竟是人生中不可缺的一個重要道具。問題是進了迷離幻境之後,我壓根忘了我還有這法寶可用,所以趕緊拿出來放入內褲櫃。


這兩件T恤收在這裡是本來希望夏天到了要穿的,結果夏天都過了我也忘了穿。但是話說回來,顯然這裡面有個心理曲折,因為我一直覺得H牌的T恤穿起來根本就像是要賣的,所以不太想穿,所以這是因為心理上並不真的想穿,才會被偷偷收在這裡。我決定,這兩件衣服這禮拜就拿出來穿,如果上身之後依舊覺得傷風敗俗,那就扔了吧!


接下來這件衣服更不合情理。我很喜歡這件衣服,只是穿了一年之後就真的不能再穿了,但這個牌子已經撤櫃,我猜,我留著這件衣服應該是為了像是逃難的父母跟子女分開的時候都會留個信物,日後萬一遇到的時候可以相認。這很不切實際,所以這件衣服直接判定出局,拍下照片留念,日後萬一真的還要再買,就上網拍買就好,並不需要多佔衣櫥空間。(剛剛我也的確上了網拍看,果然有!)



還有很多不成對的襪子暫放於此,扔。


這件T恤到底上面寫了什麼!到底買這件衣服的時候我在想什麼!想了好一陣子才想起,有一天臨時要去做粗工,可是那天穿的衣服不適合粗工,所以很隨便的去路邊花一百五買了這件衣服。後來每次穿這件T恤我都會誤以為我很會跳街舞(again),但事實上這件衣服只會讓我看起來很像羅志祥。(這也是羅志祥一直誤以為他很會跳街舞的原因嗎?)這件衣服直接淘汰。


最後有幾雙買來之後從來沒穿過的厚重毛襪,可是看起來超舒服的對吧!所以留下來。


這次的行動沒有太多有趣的事情與回憶,所以我只好自行製造一個有趣點,我找到了這個夢幻好物,「交換日記紙袋」,折起來變成一個可愛的紙盒,然後把較少用到的襪子(比如毛毛襪、還沒拆封的新襪子)放入此處,放入清空了的迷離異境,讓那隻貓不懷好意的虎著眼瞪著我。






另外空出來的地方要放什麼?過兩天再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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