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日 星期二
2009年12月29日 星期二
到底這裡是哪裡?
這禮拜工作比較忙,但是部落格如果都不寫,這樣也會被讀者厭棄的。所以我貼一篇我以前寫的文章,順便推薦一本書,希望大家會喜歡。
有一種說法,路痴被人問路的機率比較高,像我,就經常被人問路。我要利用這個機會跟每一位跟我問過路的人道歉,我若是沒有十足把握,絕對不幫人指路——問題是,即使我有十足把握,氣勢凜然指出某條路怎麼走的時候,指的方向也往往並不正確。
對於路痴而言,每天早上起床出了家門,就是一場冒險。只要離開了日常動線範圍,所有的城市都是陌生的城市,路痴的每一天,都像是在遠方的城市旅行。路痴可能具有某種程度的遺傳性,我的路痴恐怕是遺傳自我媽,我爹常說,如果在路上找不到方向,只要問問我媽——然後朝反方向走,準沒錯。撇開台北市複雜的地下道系統不說——中山北路上的地下道,我從出生到現在三十幾年,沒有一次鑽下去之後能如願從正確的出口上來——就連搭捷運,只要我從不同的出口下到月台,肯定就會搭錯方向。
我曾經有一次去一家公司上班,報到第一天中午下樓買便當,出了巷口就再也找不到回公司的路,丟臉的是,同事為了表示善意,他們各自將自己的午餐帶到會議室,等我回來再一起開飯,就這樣,大家整整等了一個小時。另外一個朋友去圓環附近上班,她有一天告訴同事,「公司附近的7-11好多,公司巷口有一家,我下公車的地方又有一家。」她走了一個月,經別人提醒才知道這兩家7-11其實是同一家,只不過她繞著圓環繞了一圈才走到公司,等於看了兩次7-11。
路痴與非路痴似乎根本不是同一種生物,非路痴為路痴講解某個地點的時候,往往互相覺得對方在講外星語。我在台北上班,之前我做了一個簡單的統計,凡是不路痴的同事大部分都不是台北人,而路痴程度令人髮指的同事(比如我),卻都是道地土生土長的台北人。這到底是因為台北大眾運輸發達,導致生在台北的人方向感退化,或是因為台北本身具有某種磁場,會導致幼兒與青少年方向感崩潰,這一點不得而知,可是對地理環境的心不在焉,恐怕才是造成路痴的主要原因。
別以為路痴都是對於方向感自暴自棄之徒,其實路痴們為了擺脫路痴惡名,各自有他們的方法。很多男路痴們以東西南北,女路痴們用前後左右幫自己定位,聽起來東西南北總比前後左右高明,問題是,如果缺少距離感,那麼這種指路方法也同樣愚蠢。有一次,我跟新加坡來的朋友在遠東飯店喝咖啡,新加坡朋友說他來了台北幾天,連一○一都沒有去過,我心中盤算,遠東飯店在和平東路,一○一在信義路,信義和平本來就是「兩隔壁」,喝完咖啡自告奮勇拖了新加坡朋友就開始走,可是不知道怎麼的,明明一○一大樓就在眼前,卻怎麼走也走不到。幾個非路痴朋友得知此事之後之後拿了地圖量給我看,我以為「兩隔壁」的信義和平中間距離約九百五十公尺,即使走到信義路,還得橫向穿越敦化、光復與市府路才能到達一○一。到了一○一之後,我忽然又「感覺」新加坡朋友想去的五分埔「也在附近」,應該走一下就到,還好新加坡朋友非常有技巧地婉拒了,否則還真不知道要走到何年何月。
最近我娘搬來跟我住,光是走到捷運站(只要三分鐘)搭到台北車站,我就講了無數次(當然不能怪她,台北車站的出口畢竟太多了)。不過,有一天我去搭附近百貨公司的免費接駁車,我娘此時卻一反平日的路痴常態,該怎麼搭、怎麼上下車、哪個方向比較近,講得頭頭是道,在她體內沈睡了快六十年的方向感,醒了!我這才知道,原來當一個歐巴桑想逛百貨公司的時候,路痴與否對她而言,就再也不是一個問題了。
(原載於中國時報)
衍伸推薦:
不再迷路:人為什麼上得了月球,卻經常在大賣場裡找不到路-如何重拾你的方向感(大塊出版)
有一種說法,路痴被人問路的機率比較高,像我,就經常被人問路。我要利用這個機會跟每一位跟我問過路的人道歉,我若是沒有十足把握,絕對不幫人指路——問題是,即使我有十足把握,氣勢凜然指出某條路怎麼走的時候,指的方向也往往並不正確。
對於路痴而言,每天早上起床出了家門,就是一場冒險。只要離開了日常動線範圍,所有的城市都是陌生的城市,路痴的每一天,都像是在遠方的城市旅行。路痴可能具有某種程度的遺傳性,我的路痴恐怕是遺傳自我媽,我爹常說,如果在路上找不到方向,只要問問我媽——然後朝反方向走,準沒錯。撇開台北市複雜的地下道系統不說——中山北路上的地下道,我從出生到現在三十幾年,沒有一次鑽下去之後能如願從正確的出口上來——就連搭捷運,只要我從不同的出口下到月台,肯定就會搭錯方向。
我曾經有一次去一家公司上班,報到第一天中午下樓買便當,出了巷口就再也找不到回公司的路,丟臉的是,同事為了表示善意,他們各自將自己的午餐帶到會議室,等我回來再一起開飯,就這樣,大家整整等了一個小時。另外一個朋友去圓環附近上班,她有一天告訴同事,「公司附近的7-11好多,公司巷口有一家,我下公車的地方又有一家。」她走了一個月,經別人提醒才知道這兩家7-11其實是同一家,只不過她繞著圓環繞了一圈才走到公司,等於看了兩次7-11。
路痴與非路痴似乎根本不是同一種生物,非路痴為路痴講解某個地點的時候,往往互相覺得對方在講外星語。我在台北上班,之前我做了一個簡單的統計,凡是不路痴的同事大部分都不是台北人,而路痴程度令人髮指的同事(比如我),卻都是道地土生土長的台北人。這到底是因為台北大眾運輸發達,導致生在台北的人方向感退化,或是因為台北本身具有某種磁場,會導致幼兒與青少年方向感崩潰,這一點不得而知,可是對地理環境的心不在焉,恐怕才是造成路痴的主要原因。
別以為路痴都是對於方向感自暴自棄之徒,其實路痴們為了擺脫路痴惡名,各自有他們的方法。很多男路痴們以東西南北,女路痴們用前後左右幫自己定位,聽起來東西南北總比前後左右高明,問題是,如果缺少距離感,那麼這種指路方法也同樣愚蠢。有一次,我跟新加坡來的朋友在遠東飯店喝咖啡,新加坡朋友說他來了台北幾天,連一○一都沒有去過,我心中盤算,遠東飯店在和平東路,一○一在信義路,信義和平本來就是「兩隔壁」,喝完咖啡自告奮勇拖了新加坡朋友就開始走,可是不知道怎麼的,明明一○一大樓就在眼前,卻怎麼走也走不到。幾個非路痴朋友得知此事之後之後拿了地圖量給我看,我以為「兩隔壁」的信義和平中間距離約九百五十公尺,即使走到信義路,還得橫向穿越敦化、光復與市府路才能到達一○一。到了一○一之後,我忽然又「感覺」新加坡朋友想去的五分埔「也在附近」,應該走一下就到,還好新加坡朋友非常有技巧地婉拒了,否則還真不知道要走到何年何月。
最近我娘搬來跟我住,光是走到捷運站(只要三分鐘)搭到台北車站,我就講了無數次(當然不能怪她,台北車站的出口畢竟太多了)。不過,有一天我去搭附近百貨公司的免費接駁車,我娘此時卻一反平日的路痴常態,該怎麼搭、怎麼上下車、哪個方向比較近,講得頭頭是道,在她體內沈睡了快六十年的方向感,醒了!我這才知道,原來當一個歐巴桑想逛百貨公司的時候,路痴與否對她而言,就再也不是一個問題了。
(原載於中國時報)
衍伸推薦:
不再迷路:人為什麼上得了月球,卻經常在大賣場裡找不到路-如何重拾你的方向感(大塊出版)
標籤: book
2009年11月29日 星期日
突然獨身
雖然本部落格很奇怪的以「丟東西」為宗旨,但是偶而來個試吃或者讀書單元似乎也算是有點變化,要不然大家(儘管人數真的很少)天天看我丟東西,應該煩也煩死了。
最近在看的是一本香港同志小說「突然獨身」,很有意思的小說。不得不說,本來我以為我會在第一章就迅速睡著,畢竟這是一本「同志枕邊書」,我對這樣的形容詞很有戒心,因為這顯示了一個跟我完全不同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裡頭儘管總是「聽說」外面的花花世界有肌肉健身大奶奶還有酒池肉林,可是男主角卻總是可以出淤泥而不染奉行一夫一妻(孤獨的走)到永遠。

(真糟糕,我這樣簡直都沒有讚美到這本書嘛!)
(說別人的好話真不是我的強項。)
總之,我本來以為我一定會討厭這樣的題材,但事實上我看得樂不可支,因為不管是文筆或者內容都寫得很好,有趣極了。比如即使薑是老的辣如我,也會被以下的劇情打動——純潔的男主角分手之後心裡想的是:自從瓊瑤以來的女主角分手之後都該怎麼做?應該是要出家或者去修道院,然後辦個孤兒院讓萬民擁戴,年老的時候在搖椅上想著自己的青春戀情然後飄然仙逝……可是當你自己遇到了失戀,你該怎麼辦?
不過,就像我不善寫開箱文,所以我也只能提一些完全不相干的事情。
我喜歡台北的原因是不管去哪裡,我都盡量以捷運當作交通工具。捷運是個看書的好地方,不管坐著站著,捷運都很適合看書。通常我會用書裡頭的回函卡當成書簽,不過「忽然獨身」裡面的夾頁是一張令人害羞的DM,在擁擠的捷運裡頭,我老是覺得旁邊人的眼光不斷的被這張DM所吸引。

另外,當我看到這一頁的時候,旁邊是一位堪稱嚴謹,相當具有慈濟風格的阿桑,這或許是我的錯覺,但是她似乎被這幾行字吸引,然後暗自對我投下了一眼不贊成的眼光。(不過她倒也沒有因此站起來離開。)

這本書充滿了香港的情調,有一種過於喧鬧的枝節,就像是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塞滿資訊的廣告,生怕你沒聽見、看見,而錯過了它。你必須撥開喧鬧的本質,才能看到裡面的美好。就像是香港,我本來不知道為什麼,一直覺得我一定會討厭這座人工商業勢力之城,可是,今年去了一趟香港,我卻發現這個城市有趣得要命。
有別於「突然獨身」的世界,我也寫過一個香港故事,我想,接下來三天,我就來連載這個香港故事吧。
(之前應該有朋友看過這故事了,不過我想應該也有人沒看過,我就還是放上來,當作是定稿吧!)
最近在看的是一本香港同志小說「突然獨身」,很有意思的小說。不得不說,本來我以為我會在第一章就迅速睡著,畢竟這是一本「同志枕邊書」,我對這樣的形容詞很有戒心,因為這顯示了一個跟我完全不同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裡頭儘管總是「聽說」外面的花花世界有肌肉健身大奶奶還有酒池肉林,可是男主角卻總是可以出淤泥而不染奉行一夫一妻(孤獨的走)到永遠。
(真糟糕,我這樣簡直都沒有讚美到這本書嘛!)
(說別人的好話真不是我的強項。)
總之,我本來以為我一定會討厭這樣的題材,但事實上我看得樂不可支,因為不管是文筆或者內容都寫得很好,有趣極了。比如即使薑是老的辣如我,也會被以下的劇情打動——純潔的男主角分手之後心裡想的是:自從瓊瑤以來的女主角分手之後都該怎麼做?應該是要出家或者去修道院,然後辦個孤兒院讓萬民擁戴,年老的時候在搖椅上想著自己的青春戀情然後飄然仙逝……可是當你自己遇到了失戀,你該怎麼辦?
不過,就像我不善寫開箱文,所以我也只能提一些完全不相干的事情。
我喜歡台北的原因是不管去哪裡,我都盡量以捷運當作交通工具。捷運是個看書的好地方,不管坐著站著,捷運都很適合看書。通常我會用書裡頭的回函卡當成書簽,不過「忽然獨身」裡面的夾頁是一張令人害羞的DM,在擁擠的捷運裡頭,我老是覺得旁邊人的眼光不斷的被這張DM所吸引。
另外,當我看到這一頁的時候,旁邊是一位堪稱嚴謹,相當具有慈濟風格的阿桑,這或許是我的錯覺,但是她似乎被這幾行字吸引,然後暗自對我投下了一眼不贊成的眼光。(不過她倒也沒有因此站起來離開。)
這本書充滿了香港的情調,有一種過於喧鬧的枝節,就像是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塞滿資訊的廣告,生怕你沒聽見、看見,而錯過了它。你必須撥開喧鬧的本質,才能看到裡面的美好。就像是香港,我本來不知道為什麼,一直覺得我一定會討厭這座人工商業勢力之城,可是,今年去了一趟香港,我卻發現這個城市有趣得要命。
有別於「突然獨身」的世界,我也寫過一個香港故事,我想,接下來三天,我就來連載這個香港故事吧。
(之前應該有朋友看過這故事了,不過我想應該也有人沒看過,我就還是放上來,當作是定稿吧!)
標籤: bo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