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9日 星期二

到底這裡是哪裡?

這禮拜工作比較忙,但是部落格如果都不寫,這樣也會被讀者厭棄的。所以我貼一篇我以前寫的文章,順便推薦一本書,希望大家會喜歡。


有一種說法,路痴被人問路的機率比較高,像我,就經常被人問路。我要利用這個機會跟每一位跟我問過路的人道歉,我若是沒有十足把握,絕對不幫人指路——問題是,即使我有十足把握,氣勢凜然指出某條路怎麼走的時候,指的方向也往往並不正確。

對於路痴而言,每天早上起床出了家門,就是一場冒險。只要離開了日常動線範圍,所有的城市都是陌生的城市,路痴的每一天,都像是在遠方的城市旅行。路痴可能具有某種程度的遺傳性,我的路痴恐怕是遺傳自我媽,我爹常說,如果在路上找不到方向,只要問問我媽——然後朝反方向走,準沒錯。撇開台北市複雜的地下道系統不說——中山北路上的地下道,我從出生到現在三十幾年,沒有一次鑽下去之後能如願從正確的出口上來——就連搭捷運,只要我從不同的出口下到月台,肯定就會搭錯方向。

我曾經有一次去一家公司上班,報到第一天中午下樓買便當,出了巷口就再也找不到回公司的路,丟臉的是,同事為了表示善意,他們各自將自己的午餐帶到會議室,等我回來再一起開飯,就這樣,大家整整等了一個小時。另外一個朋友去圓環附近上班,她有一天告訴同事,「公司附近的7-11好多,公司巷口有一家,我下公車的地方又有一家。」她走了一個月,經別人提醒才知道這兩家7-11其實是同一家,只不過她繞著圓環繞了一圈才走到公司,等於看了兩次7-11。

路痴與非路痴似乎根本不是同一種生物,非路痴為路痴講解某個地點的時候,往往互相覺得對方在講外星語。我在台北上班,之前我做了一個簡單的統計,凡是不路痴的同事大部分都不是台北人,而路痴程度令人髮指的同事(比如我),卻都是道地土生土長的台北人。這到底是因為台北大眾運輸發達,導致生在台北的人方向感退化,或是因為台北本身具有某種磁場,會導致幼兒與青少年方向感崩潰,這一點不得而知,可是對地理環境的心不在焉,恐怕才是造成路痴的主要原因。

別以為路痴都是對於方向感自暴自棄之徒,其實路痴們為了擺脫路痴惡名,各自有他們的方法。很多男路痴們以東西南北,女路痴們用前後左右幫自己定位,聽起來東西南北總比前後左右高明,問題是,如果缺少距離感,那麼這種指路方法也同樣愚蠢。有一次,我跟新加坡來的朋友在遠東飯店喝咖啡,新加坡朋友說他來了台北幾天,連一○一都沒有去過,我心中盤算,遠東飯店在和平東路,一○一在信義路,信義和平本來就是「兩隔壁」,喝完咖啡自告奮勇拖了新加坡朋友就開始走,可是不知道怎麼的,明明一○一大樓就在眼前,卻怎麼走也走不到。幾個非路痴朋友得知此事之後之後拿了地圖量給我看,我以為「兩隔壁」的信義和平中間距離約九百五十公尺,即使走到信義路,還得橫向穿越敦化、光復與市府路才能到達一○一。到了一○一之後,我忽然又「感覺」新加坡朋友想去的五分埔「也在附近」,應該走一下就到,還好新加坡朋友非常有技巧地婉拒了,否則還真不知道要走到何年何月。

最近我娘搬來跟我住,光是走到捷運站(只要三分鐘)搭到台北車站,我就講了無數次(當然不能怪她,台北車站的出口畢竟太多了)。不過,有一天我去搭附近百貨公司的免費接駁車,我娘此時卻一反平日的路痴常態,該怎麼搭、怎麼上下車、哪個方向比較近,講得頭頭是道,在她體內沈睡了快六十年的方向感,醒了!我這才知道,原來當一個歐巴桑想逛百貨公司的時候,路痴與否對她而言,就再也不是一個問題了。

(原載於中國時報)


衍伸推薦:
不再迷路:人為什麼上得了月球,卻經常在大賣場裡找不到路-如何重拾你的方向感(大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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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4日 星期四

聖誕大餐

聖誕節的時候需要一些老梗,比如聖誕大餐。
這是我今年的聖誕大餐。

(你沒看錯,後面那盤是巧克力派加上草莓派,我被店員的促銷弄昏了頭,一次買了兩份甜點。)
(但不好吃,一點都不值得我犧牲掉我的腹肌來吃它。)
(還好烤雞一如我期待的美味。)
(鏡頭沒帶到的還有義大利麵跟酒。)
(腹肌掰掰……)

平安夜前一天做了件蠢事,下班前我傳了msn給有氧大姊,也就是江湖上盛傳的OK姊。
「明天晚上妳要不要上有氧啊?」
「喔我剛從香港回來而且隔天要一早起來,不過,一句話,你去我就去!」
既然OK姊這麼豪氣干雲,我當然也就一句話,「好啊就去上吧!」
甚至也特地為了平安夜搭配了紅綠主題的有氧服,但無奈二十四號剛好是公司盤點日,透早起床趕去倉庫已經大大傷神,爬上爬下的盤點,點完回到公司人也累昏了,只好又傳msn給OK姊,「今天一早去倉庫盤點累昏了,晚上不要上有氧好嗎?」
「OK,OK!」果然不愧是OK姊。
聖誕夜去健身房有氧教室上有氧,多少有點(不是多少有點,而是很有點)沒身價的感覺,但是事實上今年的二月情人節、七夕情人節,我根本也是在有氧教室渡過的,甚至還上了同樣的有氧老師的課,有氧老師的開場白例必是:「哎唷我還以為今天晚上會一個同學都沒有,看來大家還是陪我多跳點拉丁,才找得到男朋友……」

聖誕節的老梗是聖誕電影。
聖誕夜買完烤雞之後,我去了趟百視達,去百視達偷聽店員講話,有時候是很有趣的事情。比如這個晚上就有媽媽租片的時候問店員的意見想租聖誕電影,店員的推薦是「一路響叮噹」。(不錯的選擇。)
今年我在噗浪上面發現,大家最熱愛的聖誕電影依舊是「愛是您,愛是我」。
(當然對這件事情我感到很高興,因為那也是我的愛片。)
說到歷久不衰的聖誕電影,那當然是「西雅圖夜未眠」。
可是不知道怎麼的,大家似乎都漏掉了「戀愛沒有假期」。這部描述兩個失戀女生卡麥隆迪亞與凱特溫絲蕾在聖誕節交換公寓的故事,伴隨美好的電影配樂組曲(因為卡麥隆迪亞演的就是電影預告片剪接師),這也是非常棒的聖誕電影選擇。
至於我今年的聖誕電影,出乎意料的,跟聖誕節倒沒有直接關係。主要是今年聖誕節太不冷,對我而言,只要看起來很冷的電影,我都會很想看,比如,「王牌冤家」。(但不,不包括「冰風暴」與「冰血暴」。)
我今年選了一部之前我看過,現在還想看的電影,「淫幕初體驗」。
(如果你很討厭「怒犯天條」,那請你就不要往下看,這樣我們還可以繼續當朋友。)
(如果你也不喜歡「淫幕初體驗」的話那也不需要接受我的拉票。)
不可諱言,我的確是凱文史密斯的影迷,「怒犯天條」、「愛,上了癮」都讓我目瞪口呆;即使不是我的菜的「白爛賤客」或者「紐澤西愛未眠」我也是微笑點點頭。
「淫幕初體驗」則是我向來熱愛的反高潮,因而很多人看了覺得反應不佳,這再也正常不過了,尤其如果把「淫幕初體驗」拿來跟「性愛巴士」相比的話,看完當然會大大的失望,因為凱文史密斯很徹底的執行了一個概念,就是——如果性愛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呢?如果拍A片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呢?對我而言,當然也是因為我本來就是凱文史密斯的影迷,這才是我的路數。
電影描述一男一女一對好友住在冷冰冰的匹茲堡,因為窮途末路還在感恩節的時候被斷水斷電,因而決定拍A片賺錢,光是想到要在這麼冷的天脫光光拍片,我就覺得這種對於難堪人生的體悟,太適合像我這種人看。
於是聖誕節租了,看了,也神奇的居然因而感到一股(酸溜溜的)力量。
我不由得想到,或許之後我的部落格還是可以寫一些性愛故事的,但是也希望大家抱著這種心情看,我實在無意欲仙欲死,或者臉紅心跳,或者慷慨激昂,因為那個真的不是我的路線,也不是我想講的。我真的覺得,性愛這件事情,實在是很普通,很酸,就跟人生中所有的事情一樣。
沒想到聖誕節的老梗可以拉拉雜雜牽拖到這邊,所以還是很老套的祝大家聖誕快樂、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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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3日 星期三

微波爐食品

這幾個週末我一直朝著微波爐食譜達人(也沒那麼嚴重)之路邁進。
根據我(自費)試吃的結果,幾種炒飯都有水準以上的表現,尤其鹹魚雞粒炒飯,想到在冷冰冰想賴床的週末上午,竟然我只要穿著睡衣走到冰箱,從冷凍庫裡頭把它扔到微波爐裡頭,然後刷個牙洗個臉打開電視機,就可以吃到有這種水準的鹹魚雞粒炒飯,簡直令人熱淚盈眶。

於是我繼續朝向我心目中的神聖食物,義大利麵邁進。(但也沒有那麼神聖,要不然我連試也不會試。)
微波義大利麵則大體上都是失敗的。

這張照片看起來內容豐富——也的確如此,而且令人心滿意足的是這全是冷凍食品,毛豆是冷凍的,雞塊也是冷凍調理雞塊——但是青醬麵卻非常失敗,麵體毫無彈性,青醬一點也不香,甚至也不鹹,一無可取(除了我自己另外加的毛豆與雞塊之外)。


筆管麵的狀況略好,畢竟筆管麵不像spaghetti這麼容易被湯汁泡爛,所以吃起來多少還是有嚼勁的,可惜醬汁乏善可陳,而且放的料異常的少,大概等同於以後泡麵的「牛肉麵」不能被稱為「牛肉麵」,而得改稱「牛肉湯麵」的地步。


這就像是部落客甲霸銀銀有一回批評某位星光選手:「咦!他有穿舌環耶!」為什麼這算是批評?因為這位選手唱歌太乏味了,身為觀眾的我們根本無法投入歌聲中,要是選手唱歌唱得非常好,大家陶醉都來不及,誰會注意你的牙齒還是舌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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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時代

之前用了一兩年的DVD錄影機,一如所料的,在保固期結束之後迅速的壞了。這才發現,兩年前還算盛行的DVD錄影機,現在市面上已經全部斷貨了。一個商品的生命週期如此短暫,真是令人唏噓不已。
然後進一步搜尋(當然不是我,而是嚴苛的小雞,我是那種大學連「計算機概論」的程式都請同學幫我「10 如何如何,20如何如何,30如何如何」弄得差不多,我再用手把同學寫好的程式寫在紙上交上去的那種人),發現現在很多DVD上面是有USB槽的。這就意味了:其實我幹嘛這麼麻煩,每次抓了片之後都又轉檔又剪接還得燒錄成DVD來看?我可以直接從電腦抓到USB槽的啊!因而下單,花了少少的錢(遠低於DVD錄放影機的錢)買了一台簡易的DVD。


隨著DVD送了鑰匙圈。我不明白到了2009年年底的現在,還有誰會用鑰匙圈,更何況是這麼醜的鑰匙圈。且,如果今天我開保時捷,所以我用了保時捷的鑰匙圈,這還有一點炫耀的意義在,我拿出這個鑰匙圈,代表了我用Pioneer ProDJ放影機?What’s the point?
(鑰匙圈out!)

買了USB的放影機之後,我忽然感覺以前這種先抓,再轉,還要剪接,最後燒成光碟,真的是石器時代的行為,到底我當初在想什麼?(我並不是那種孜孜不倦的樂於學習電腦軟體的人啊!我也並不驕傲我因而學會了剪接軟體啊!)雖然一開始我覺得USB看片,要快轉或者倒轉(如果你看的是跟我一樣的片,我不相信你會乖乖的不按快轉鍵)會感覺很笨重呆滯,可是我很快的發現,只要把影片分割(之前練就的剪接工夫畢竟是沒有白費),把兩小時的片子剪成四塊,這樣跑起來就輕鬆靈敏了。

經過這一番激勵,我決定徹底脫離石器時代,再上網搜尋一台更數位的錄影機(依舊是嚴苛的小雞,不是我)。所以又買了一台這個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形容(其實是我忘記它的名稱)的小機器,它可以整合有線電視、數位電視(我沒有這東西)、DVD光碟機於一體,還可以順便錄影。(或許還有其他功能,但是顯然超過我的腦容量了。)


而且,這也是有USB槽的!而且,錄影出來的影像格式是avi!表示我可以盡情的剪接了!我再度不理解,為何我耽溺石器時代這麼久!更何況,這兩台機器加起來的價格,還不到一台最便宜的DVD錄影機,更別提是昂貴的硬碟式錄影機了!(顯然的,這整篇的標題,我應該改為「我到底在想什麼」!)

要說缺點當然也還是有,USB再怎麼靈敏,畢竟比不上DVD,但區別不大,重點是,現在每天臨睡前,我的床頭得放這四根遙控器,壯觀吧!


首先,我總得用電視遙控器打開電源吧?這個沒有人能否認。可是,其實我的電視遙控器有點年久失修,所以按鍵極度不好按,天冷的時候尤然,所以我買了一個全自動遙控器。

如果你打算也買一個號稱全廠牌、全功能的遙控器的話,我現在就可以勸你不要。因為,雖然這個遙控器號稱它可以任何廠牌都套用,而且說明書上號稱,只要照說明書指示掃描,就可以將原先遙控器的功能一舉掃齊,若沒有掃齊,可以照步驟重掃,直到掃齊為止。
沒這回事。
第一次我費盡千辛萬苦終於掃好,按下電源鍵電視亮起時,我簡直要從地上高興的跳起來。可惜好景不常,固然選台、音量都正常,可是我選「頻道往返」或者「定時關機」,就一點用都沒有。好吧,重掃。經過無數失敗,終於又可以開機了,同樣選台、音量都正常,神奇的「頻道往返」跟「定時關機」也可用,可是「電視/影音」鍵卻又不行了。

所以現在我床頭這四支的功能分別是:我先用萬用遙控器開機,然後用原本的電視遙控器切換「電視/影音」,然後用那個小盒子選擇看電視或看DVD,然後用DVD看USB……
(沒有,我並沒有因為這樣繁複忙碌的過程而感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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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7日 星期一

週年慶

買一條閃亮亮的內褲,或者是買一條具有聖誕節氣氛的內褲的意義在哪裡,這可真是個問題。
禮拜天晚上上完有氧之後,我跟豆皮一群人本來照舊要去吃九盎司廉價牛排,結果患了失心瘋走到旁邊舉辦週年慶的百貨公司,上完有氧已經快九點了,可是百貨公司裡頭還是擠得不得了,根本沒辦法擠入電梯,於是我們只好在緩慢上樓的電扶梯上面鬼打牆似的講這種話題。
「那件螢光的不錯,很閃亮。」
「但是人家又不知道你裡面穿螢光的!」
「脫掉就知道了。」
「脫掉就直接脫光光啊!」(←寫到這裡我才發現,這根本是歐巴桑的想法,一點少女的矜持都沒有。)
「上面有星星那件好可愛,尤其紅色那件,好有聖誕節的感覺喔!」
「我也想買那件耶,好好看。但這樣我們就撞褲了。」
「撞褲又沒關係,穿在裡面又沒有人知道。」
「可是既然沒有人知道,那幹嘛穿聖誕節氣氛的內褲?」
總之,一個小時內(而且是禮拜天晚上九點的這種強弩之末的時段)不但買了背心、T恤、內褲,金額還很輕易的毫不猶豫的飆昇過了百貨公司週年慶滿額送禮券的門檻。
(我認為這是一種浪費。)


而且還到達專櫃滿額禮,所以送了一條又大又重徹底用不到的海灘巾。
(我認為這是一種懲罰。)


甚至還因為買太多,所以當場獲贈會員卡。
(我認為這簡直羞恥。)


不過我還是拿出這件背心拍個照。因為這件背心放在架子上的時候很普通,但是試穿時配上我的紅海帶褲之後,忽然好看得驚人。


事實上是,那天不管我試穿那一件上衣、背心,配上紅海帶褲都好好看。因而結論是,去週年慶試穿的時候,穿上搭什麼都好看的衣褲,這樣會害你過度的買下原本不該買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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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6日 星期日

換季

很多事情帶有一點「now or never」的意味,換季是其中一件。
今年冬天幾次天氣變冷時我都想要好好的做好換季這件事,可惜每當我這麼想的同時,隔天醒來就豔陽高照,甚至逼得我換上短袖。
所以衣櫥也一直懸疑在夏天?秋天?冬天?之間無法定論。


上週末煮火鍋之前,我終於雷厲風行的把散在衣櫥外的衣服整理了一番,免得因為在房間裡頭煮火鍋,衣服會沾上火鍋味,順便挑出我特別不喜歡的幾件來淘汰。

這幾件非常傷腦筋。要穿的話,並不是十分出色,要丟的話卻又沒那麼該死。可是,不出色的衣服到底應該什麼時候穿呢?我以為每天出門都應該要讓自己艷光四射才對,即使是上市場買雞也一樣……(我發現我在我的blog上面寫「買雞」卻不註明「上市場」,會有引起誤會的傾向。)



這幾件送去洗衣店洗好裝袋真正的換季。


這件T侐是前年我的最愛,可惜T侐這東西真的不能年復一年的穿,去年洗過之後它就奇怪的走了樣,就像我熱愛的某個女明星(因為我太愛她因而我不能提她的名字)整型過後一樣,之後我就再也不敢看她的電影,因為我希望我的腦海中只留下她最美的形象。


這幾件,穿起來無論如何都像是賣的。儘管在過了某些年齡(比如三十五歲)之後,被人誤認為是賣的時,我的心中總是忍不住充滿竊喜,但是這幾件衣服真的不適合我的年紀了,只好淘汰。




上個月第一波冷氣團抵達台灣的時候,我的教練說:「我好想買圍巾喔!好想好想好想喔!」並且裝可愛的在地上小熊打滾,「不過我又想,現在台灣冬天又不冷,買了圍巾搞不好也戴不了幾次。」「可以啦!反正從今年冬天戴到2012年12月世界末日,還有三年可以戴,划算啦!」我說,「如果2012就世界末日的話就太好了,這樣我就只需要再走三年遊行,再餓三年,再跟你練三年就好。三年之後我就四十多歲了,也不用再走遊行,剛好也就世界末日了。」
換季完的衣櫃變成這樣,看起來其實差別也不是很大,看來今年會是個暖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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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3日 星期四

鞋櫃(下)

接續鞋櫃(上)的哲學議題,一個上班族男性應該要有幾雙皮鞋,這同樣會是個問題。而這個議題也與一個上班族男性應該要有幾套西裝分不開。尤其如果你跟我一樣,是個上班根本不需要穿西裝的上班族。

到底一個在台灣的男性,若不是因為工作需要,是什麼時候會買第一套西裝?很有可能是在參加一個自覺重要的婚禮之前,還是在第一次參加公司尾牙之前?我想關於這個議題,等整理到衣櫃的西裝的時候我們儘可以好好討論,所以我們回到鞋櫃,看看那些除了跳舞用的鞋子之外,我還有那些值得淘汰的鞋子。

首先是這雙New Balance的鞋子,不可思議的,這是我第一雙擁有的「有牌子」的鞋子,之前一直隨便的穿著在夜市買的便宜運動鞋運動。這種心態很可議,畢竟如果我的內衣內褲都有些講究,為何對鞋子如此輕忽?總之,穿上這雙鞋子走路的第一天我就領悟,果然有牌子的鞋穿起來畢竟不同,之前三十多年的不注重,吃虧的也是自己。不過這雙鞋的鞋底被我踩凹了,穿是可以穿,只是凹一塊,這到底該留還是該丟?


然後是這雙Nike Free。這雙鞋有機會衍生成一個浪漫都會愛情故事,某日我在健身房運動,邂逅一個陽光開朗的男生,後來才知道他原來是健身教練,而且是從台中上台北來受訓的,在受訓的休息的短短一個小時就被我遇上,大概也是一種緣份。他知道當月我要去參加Nike好動派對,於是極力鼓吹(其實是極力要求)我一定要買一雙Nike的鞋子入場,才有機會獲得獎品——老實說,在他這麼講之前,我壓跟想也沒想到任何跟獎品有關的事。

被他這麼一說,忽然我也覺得,像我這種一週泡在健身房五天的人,擁有一雙Nike的鞋子也很理所當然,所以當晚就殺去士林夜市,買了這雙穿了跟沒穿一樣的Nike Free。甚至好動會當天,台中教練還借了我一件Nike的運動褲,讓我全身上下都是Nike的服飾,也因此,好動會結束,我也當真拿到了一雙Nike新鞋贈品。而不可思議的是,台中教練之後就消失了,我幾次要還他運動褲(再怎麼看也值一兩千元吧?),他也沒有認真的想拿回來,就這樣的消失了。


所以這個台中教練在我心中,就跟灰姑娘的神仙教母一般的神祕。搞不好比神仙教母更好,因為跟他上床(儘管只有一次)的感覺真的很美妙。

這雙就是好動會結束,Nike送的鞋子。


經歷了神仙教母的故事之後,後面的三雙皮鞋簡直不值得一提。一雙靴子是十年以前買的,底部堪慮,甚至根本我已經三四年沒穿過了,可是鞋櫃裡頭要是一雙靴子都沒有,是很令人擔憂的事情。咖啡色翻皮皮鞋,年份與靴子同樣陳年,開口笑過一次,補過一次,依舊不甚牢靠。Rockpork的皮鞋,跟西裝一樣的乏善可陳,卻也同樣少不了。



今日出局者,翻皮咖啡色皮鞋。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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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日 星期三

香港印象(下)

時間是半夜兩點四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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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x:
you're back!

sm101010:
ya -_-
而且我在吃麥當勞。 -_-

cqx:
我還以為你會早上才回來。

sm101010:
並不,我在那種地方睡不著,我很重視睡眠。

cqx:
喔,那那種地方好玩嗎? -_-

sm101010:
還可以,比想像中好玩。

cqx:
跟港仔相幹就對了。

sm101010:
是啊!
(相幹應該是第二週,我只是單純的被幹。)-_-
現在其實我是在等第二週回來。 -_-
顯然他很受歡迎(我則否),而且玩得很爽(我則否),且流連忘返(我則否)。

cqx:
(你!!你就是在三溫暖裡上網的人!!)
我以前都會想,到底是誰會來這種地方上網。

sm101010:
我已經回到飯店了啦。 -_-

cqx:
(更糟。 -_-)

sm101010:
我目前還沒有在三溫暖上網過。

cqx:
一定要繼續保持下去,
在三溫暖上網有種放棄人生的味道。
(萬一上起plurk或奇摩拍賣,就更糟了。)

sm101010:
但是我應該如果在三溫暖裡頭上網,
應該也只會上plurk 以及開眼電視網。 -_-
(總得看看等一下電視要播什麼節目吧?)
(這種百無聊賴,已經是苑瓊丹會幹的事情。)

cqx:
不知道苑瓊丹的plurk會寫些什麼。

sm101010:
你可以拿這個當成msn暱稱。 -_-

cqx:
難道我就不能比較想知道張柏芝的plurk寫啥嗎?

cqx:
"""冠希好賤""之類"

sm101010:
霆鋒好大。

cqx:
然後王菲msn她,"""不是唄"""

sm101010:
好了,第二週回來了,我可以睡了... =_=

cqx:
晚安。

**********************************************


跟第二週走在半夜的彌敦道,不時偷偷的摸他的手,又偷親他一下,終於有一種真的是來度蜜月的感覺。
(但誰度蜜月度到三溫暖去的?)
我一直覺得鬧區大街過了12點之後是一種魔幻時光,明明你感覺得到這裡應該是熱鬧的,但是天一暗,街景依舊,卻忽然寒冷凋零,像是酆都鬼域。

很快的,我們在巷子裡頭找到了這間三溫暖。不太確定的按下電梯按鈕。沒想到外牆那麼亮麗的大樓,電梯居然這麼古老,你先拉開鐵門,裡面是鐵閘,按下樓層之後,鐵閘自動關閉,上樓,到了之後鐵閘會自動彈開,然後你再推門出來。

櫃台非常帥,身材也非常好,有點像是你在加州會遇到那種類似美國校園電影裡頭討人厭的金髮賤貨,三兩成群、旁人絕對打不入他們圈子的高級貨色。

雖然已經是半夜12點,這間小小的三溫暖人卻還不少,這晚是全裸夜,大家全裸著走來走去,這樣的人數配上這樣的坪數,恰巧有了一種均衡和諧,卻又淫樂的感覺。兩個小廳,一個放著港劇,一個放著Madonna的演唱會,曲曲折折的小房間,像迷宮一樣蜿蜒。然,還有全黑的暗房迷宮。迷宮的入口懸掛一台電視放gay片,進入迷宮狹窄的摸乳巷,窄巷旁邊還鑲了三個比巴掌小的四方孔洞,裡面是迷你螢幕,播的又是不一樣的gay片。

我一直很喜歡迷宮,撇開種微妙的心理因素不說,對gay,以及gay遊樂的地方來說,迷宮是非常實用的東西。舉例來說,台北的C牌三溫暖的房間動線設計蠢極了,是「T」型設計,也就是說,只要有一隻怪獸站在「T」字路口要衝——所有的怪獸都愛站在要衝,因為釣不到人,所以更處心積慮想看其他人在幹嘛,這樣動線就全被打死,全部的人都別想玩了。C牌三溫暖的室內設計師一定不是gay。

R牌三溫暖跟A牌三溫暖的房間區大體是「昍」型的設計,這樣好很多,怪獸不管正在中間任何地方,旁人都有其他路可走。但迷宮式的設計更好,你不想看到怪獸,只需要拐個彎,就又入下一個甬道。

這家三溫暖裡頭男人的素質出乎意料的好。髮型、長相、身材都不錯,皮膚也都晒過,大家閒適的抽著菸,喝點水。都不急於釣人入房,但不時走入暗房互相摸索。香港人不高,平均尺寸卻不小。可惜套上套之後,不久就軟掉,軟掉之後他們就會很客氣的抱抱你,又去洗澡。然後抽根菸,又入暗房,如此週而復始不已。這種長相身材,卻搭上加上拘謹有禮好面子怕丟臉的行徑,只能說是「High and dry」。

香港很像台北,像我這樣的路痴,連走在香港都像回到台北一樣,到處走也不會迷路,但香港像是磨光了的台北,精細、商業,卻少一點個性,台北則相反,以致於經常在這個城市想另外一個城市的好。連男人也是這樣。在台灣玩到不修邊幅的男人的時候,比如肚皮鬆垮、髮型可怖,或者散發不良口氣,總覺得香港男人這樣注重外表畢竟比較好,可是玩了三間加州與一間三溫暖之後,卻又覺得,香港男人太過注重面子,簡直有點相敬如賓、行禮如儀,不免覺得,做愛,還是粗野、骯髒點比較好。

可是無論如何,畢竟現在是禮拜二的半夜,原本我跟第二週以為三溫暖裡頭必然只有素質不良的小貓兩三隻,我們逛不到一個小時就會想離場回家,搞不好還趕得上去沒收攤的茶餐廳吃一頓。可是此時我們卻有那麼一點流連忘返。我悄悄跟第二週驚嘆,這整間三溫暖裡頭的人素質好高。第二週也感到慶幸,第二週很不喜熊,就算是優熊也一樣,這邊所有的人都是精瘦結實,注重形象,在台北的孔雀趴也不過如此。

總算釣到一個沒那麼孔雀的人,進了房間幾下把他榨出來。幹完出門洗澡,門口站了一堆人,我本來還以為這想必是香港人八卦愛偷聽,結果第二週就皺眉頭過來說,那間房間上面有個鏡子,我們開燈做,所以都被大家看光光了啦。

我倒是不在意這種事情,雖然我經過的時候大家彷彿議論紛紛,大概認定我就是個隨便的淫娃,可是至少當我進去暗房,摸黑跟過來的人顯然變多了。

又幹了兩個。因為感冒未癒,而且,之前是「high and dry」,可是玩過一輪之後,能玩的都玩過,不能玩的反正也玩不到,因此便成了「dry and dry」,於是穿上衣服準備回家,最後幹我的那個身材不錯的top,還過來跟我抱了一下,親了親臉頰。

回到台北之後,我一直想著台北男人與香港男人,到底是怎樣的文化差異,以及,我在台北玩過的香港男人到底是怎麼回事。

「聽說你前兩天到香港?」
有個在東莞上班的台灣人炮友傳msn問我,「太超過,竟然沒通知我。」
「主要是跟我B公司的員工旅遊,想說應該沒辦法出去玩,
而且才兩夜,更難脫隊。」
「有去哪裡玩嗎?」
「只有去一家旺角的三溫暖,還有加州。」
「哦,是那間三溫暖喔!」他停了一下,又說,「你知道那間三溫暖,有個祕密。」
「是什麼?快告訴我!」
「是他們會挑人,老肥醜的會被拒絕入場。而且標準頗高,我有兩個朋友都進不去。」
「原來如此!!!!!!難怪,我覺得怎麼都半夜了,裡面的人居然還都這麼優,
還以為香港gay全都這麼厲害。」
「如果不夠格的,他會說抱歉,我們只招待會員。」

好殘酷!會員耶!

「然後我朋友就說怎麼加入會員?櫃台就說,會員名額已滿。」

好殘酷!我又不由得佩服香港的服務業,就是需要這麼帥的帥哥站櫃台才行,帥哥有講鬼話的權力,就是要這樣的帥哥,講出這樣的鬼話,客人才不會起疑心。當然我又自行引申,若是繼續問何時會員開放,顯然就是,你可以去投胎,下輩子再來申請。

「你入場多少錢?」
網頁上的價格是118與88元,118是正常入場價,88元是非假日的深夜優惠。不過那天我跟第二週去,我們各拿一張百元鈔,櫃台一人找了三十幾塊錢給我們,我回去還跟第二週討論說櫃台應該不是找錯錢,
搞不好星期二晚上還有網頁上沒寫的優惠。
「多少啊?不要跟我說10元啊?」
「我剛剛在查網頁啦,櫃台跟我們一個人才收了六十多塊。他們週二半夜有特惠嗎?」
「嗯,他們價格也有差別,依長相,哈!」

撇開這件事情不說——但我不會撇開這件事情不說,我會說了又說——這倒是我生平第一次在我身上切切實實的遇到階級差異。儘管我是站在上風的階級,還是感到心驚。

這簡直像是「紅樓夢」裡頭提到襲人晴雯叫芳官幫寶玉吹湯,芳官的乾媽想討好寶玉,衝進內幃的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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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見芳官吹湯,便忙跑進來笑道:「他不老成,仔細打了碗,讓我吹罷。」
一面說,一面就接。
晴雯忙喊:
「出去!你讓他砸了碗,也輪不到你吹。你什麼空兒跑到這里格子來了?還不出去。」
一面又罵小丫頭們:
「瞎了心的,他不知道,你們也不說給他!」
小丫頭們都說:
「我們攆他,他不出去,說他,他又不信。如今帶累我們受氣,你可信了?我們到的地方兒,有你到的一半,還有你一半到不去的呢。何況又跑到我們到不去的地方還不算,又去伸手動嘴的了。」
一面說,一面推他出去。
階下幾個等空盒傢伙的婆子見他出來,都笑道:
「嫂子也沒用鏡子照一照,就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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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x說,「最後那句話,『嫂子也沒用鏡子照一照,就進去了。』可以刻在銅牌上,掛在那間三溫暖門口。」
又說,「『你讓他砸了碗,也輪不到你吹。』連這句話也有了新意。」

如此壁壘分明,但這簡直就是人生。所謂人生,就是由婆子、小丫頭、襲人晴雯,跟林黛玉組成的。如果是婆子,再怎麼鍛鍊,頂多也只能到小丫頭,連襲人晴雯都到不了,更不要說林黛玉。在gay圈可能尤其如此,但其他的圈子大概也好不到哪裡。

我處於驚嚇、戰慄,又帶點慶幸的呆滯中遲遲無法回神。於是cqx說,「但這樣不是很好嗎?你以為你自己是苑瓊丹,後來發現,其實大家都當你是李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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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日 星期二

香港印象(中)

在香港的第二天是加州考察之旅。

因為鼻水流個不停,也因為無力負擔髮姐們的喧譁與精力充沛的蹦跳,第二天早上我就告饒,由第二週陪髮姐們去海洋公園,我購買了飯店昂貴的一日寬頻,儘管飽受台北掛在網路上眾親友的指責,硬是賴在飯店裡頭上網。

眾人連指責都恰如其分。比如小雞,不斷催促我去香港加州釣男人,比如cqx,不斷催促我去上街買衣服。

我則堅持賴在電腦前,用「流利」(如同「與龍共舞」的葉德嫻等級的)英文與進來打掃的歐巴桑聊天。
「Change towel, please.」
還有,「and the cups, too.」

為何要說英文?主要還是因為詭異的心態,香港人有時候有點勢利眼,不喜歡大陸人。我講普通話搞不好會被誤認為大陸人,但又不能一開口沒頭沒腦的就說,我是台灣來的,只好乾脆講英文。

但事實上是,即使講了英文,可能是講得爛,也可能是聽得爛,對方還是聽不懂,到最後還不是得講普通話。其實普通話大部分香港人也都聽得懂。

下午還是被台北的大家(透過網路)逼著出門上健身房與買衣服,不得不佩服香港的交通規劃,像我這樣的路痴,跑了三家加州,(甚至還差點去上了一堂有氧,有人可以告訴我為何要大老遠跑去香港做這種事情嗎?)居然也沒有迷路。

但香港的加州倒也不像想像中豪華。我先去了銅鑼灣的加州,這裡雖大,但舊。簡直像是台北健身院,或許因為設備與裝潢舊了,直覺的,你就不會認為這裡有什麼gay可釣,事實上也真是如此。但也可能是因為下午時段,沒人。

然後去了旺角加州,這裡就新得多,此時已經到了晚上熱門時段,才進去浴室就遇到一個男子團體「Solar」型的小帥哥,雖然只是簡單摸一摸,但是當他三兩下噴豆漿的時候,我真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總算對小雞有交代了。

又換去旺角二店,這裡浴室間數更少,排隊洗澡的人更多,顯然毫無機會釣人,只好放棄,買便當回飯店,等第二週跟髮姐們回來再做打算。

直到晚上九點第二週才回到飯店,倒在床上開著電視就昏睡過去。原來髮姐們去了海洋公園,去了維多莉亞港,吃過大排檔,現在居然還在逛市集,第二週也受不了了,先行告退回飯店休息。第二週小睡片刻醒來,打開電視看了重播的「時時刻刻」,然後用他閃亮亮的大眼睛望著我,「晚上要診樣嗎?」

於是我上網查了查之前大家給我的三溫暖網頁,但沒想到這家三溫暖只開到半夜12點。第二週略感失望,假裝不動聲色窩回被窩看電影。

幸好就在此時,居然一個之前就認識的香港網友上線,我跟他拉擂幾句,他說,要不然他給我另外一家三溫暖網址,或許我可以去那邊看看,「我想,這家三溫暖,應該會適合你。」這句話彷彿饒富深意。

我查了一下地址,居然就在旺角——剛剛我為了去旺角加州,早已經摸熟了旺角該怎麼走,距離我住的油麻地只有一站,走過去只要15分鐘。

於是我跟第二週打扮打扮,穿上衣服,就行走在香港流光亮眼的深夜,晃到半夜的三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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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印象(上)

跟一群髮姐去香港旅遊。光是這幾個字打出來,都有一種金光閃閃卻又帶點庸俗的感覺。在赤柱的市集裡頭,我跟第二週逛到一個專賣皮帶頭的攤子,我還正在跟第二週開玩笑說:「誰會買這種皮帶頭?像這樣金光閃閃鑲滿假鑽的皮帶頭, 難道不會一不小心把衣服勾壞了嗎?」

他指著攤子最上端一排皮帶頭,皮帶頭上面有小燈泡,小燈泡是跑馬燈,類似公車上面報站名的那種螢幕,我因為太過驚奇,以致於根本無法專心看跑馬燈上跑的是什麼字。

「我有買過這樣的皮帶頭,」第二週說,「可是因為那個皮帶頭扣不起來,所以沒有真的拿出來用。」
「還好扣不起來,你應該慶幸。」我翻了白眼。

如果你不曉得的話,「第二週」是我男友,職業是髮型設計師——事實上他是西門町一家髮型沙龍的合夥人。這是第二週公司的員工旅遊。我問,「那我要拿出老闆娘的架式嗎?」第二週說,「可是,我們店裡有很多老闆捏。」也是沒錯,店裡六個設計師,四個是合夥人,所以老闆娘的配額有四個。

禮拜一早上十點的飛機,八點桃園機場集合,我鬧鐘撥到五點半,結果四點多就醒來,瞪著天花板毫無睡意,連自己都感到可恥——都快四十歲的人了,竟然還會因為要出門旅行而興奮到睡不著。

但更可恥的是我爹,我醒來之後就聽到他也醒了,平常他不睡到十點是不起床的,我躺在床上聽到他去泡了牛奶、烤了土司(自己吃,不是要給我吃),然後敲門把我叫起來,一副很興奮的樣子。這使我不禁懷疑,搞不好我一出門,他就會興奮的滿地打滾或翻跟斗,或者立刻把衣服脫光光,搞不好他想在家裡頭施行天體政策已經很久了。

搭上六點十分的捷運,搭上六點四十的國光號,到了桃園機場大約七點四十。第二週他們都還沒到。前一晚他們收工之後就一起去一個同事家打麻將,打到早上四點多,稍微瞇一下,再搭計程車到桃園。

九個髮姐同時現身,聲勢果然很驚人,比如其中一位身材魁梧的髮姐穿了亮黃色的拖地印花長裙,配上黑色大軍靴,軍靴上用金色緞帶捆綁,外面再罩上豹紋長外套。她被我們取笑了一番之後,拿下粗框太陽眼鏡狠狠瞪了大家一眼,可是發現沒戴假睫毛,眼神不夠,雖然沒有鏡子,但實在熟練,隨手刷上睫毛膠水,就著布告欄的玻璃,三秒鐘俐落黏好假睫毛,再張大兩扇眼睛瞪人。

到香港的第一天是屈臣氏考察之旅。原本鼻水直流只像是過敏,下了飛機之後鼻水已經變成汪洋,在機場快線往九龍的路上,我就已經用光從台北帶來的紙手帕。甚至偷偷拿出晚上睡覺的睡衣——因為質地吸水又柔軟,藏在包包的一角,拿它當手帕擦鼻水。

還好香港到處都是屈臣氏。

旅館在油麻地,我們先到油麻地放行李,走兩步就是砵蘭街,吃了茶餐廳之後,
又一行人搭車到黃大仙……但事實上不管是多麼鼎鼎大名的地名,髮姐們做的都是同樣的事情,猜拳,猜輸了就躺在馬路上、汽車前面裝死人讓大家拍照。

我則立刻竄入街上必有的屈臣氏,昏頭昏腦衝進去,香港當然買不到「斯斯」,找了好一陣子才找到「必理痛」,也就是普拿疼,並且趕快買紙手帕,原本有點心疼買到特大包,但後來證明,這麼大包才夠用。不久又到在下一家屈臣氏找到了葛根湯,使立消消炎喉糖,伏冒熱飲,鼻炎膠囊。

葛根湯包裝上寫一天兩次,伏冒熱飲一天三次,因為身體太不舒服,所以我覺得自行加量,葛根湯一天三次,伏冒熱飲一天四次,葛根湯喝完過一兩個小時喝伏冒,伏冒喝完一兩個小時又該葛根湯。

鼻水似乎並未好轉。但一如我的習慣,我開始阿Q的催眠自己,我都這樣喝了還流成這樣,萬一我不喝,豈不是鼻子要掉下來了?

晚上第二週去找他在香港出差的室友,我則跟著髮姐們上太平山。

白天的時候只覺得香港的建築又高又尖又陡,看起來驚人的不牢靠,有一種細跟高跟鞋痛苦的美感。但到了晚上點了燈之後,那些又尖又陡峭的稜角配上點點燈光,就變成了「駭客任務」中的光之城市。一點一點的光,是一個一個的靈體。

上太平山的路上,由於一直快到山頂,都還可見一棟棟尖峭的建築,整座光亮城市像是浮在半空中,到了山頂往下看,這些光亮建築變成倒轉了的水母,或者凝定的水晶球,建築就像無聲的、筆直的,一根一根、一棟一棟浮在半空中,難怪香港作家西西會寫出像「浮城誌異」這樣的小說。